教职员借还书办法
为了让馆内图书流通更顺畅,也符合ISO 9001:2000管理系统,所以对教职员借还书作了下列的改变:
  • 借书期限从原本的30天增至60天。
  • 拟续借者,必须于到期前携带图书来馆办理续借,续借期30天。
  • 逾期归还者,每本图书一日罚2角。
  • 教职员仍旧每次可借八本书。

以上办法从七月一日起实施,请教职员垂注,並给予合作。谢谢。若有疑问,请亲临图书馆询问。

图书馆
2007年6月20日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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